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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沉浸式”演藝通過科技手段和演出元素,讓觀眾通過“視、聽、嗅、味、觸”來欣賞的演藝活動。較之傳統旅游演藝,觀眾不僅僅能“看”演出,甚至還能調動觸覺、味覺參與其中,獲得全新的觀演體驗。其主要特點是故事性、藝術性、沉浸感與參與感強,對都市年輕消費群體有很大的吸引力。
國家對于發展沉浸式產業的政策也是旗幟鮮明的,2019年8月23日,國務院辦公廳印發《關于進一步激發文化和旅游消費潛力的意見》,政策中九條主要任務,三條與沉浸產業發展息息相關。《意見》還明確提出,要“促進文化、旅游與現代技術相互融合,發展新一代沉浸式體和旅游消費內容”。2021年3月25日,國家發改委等28部門印發《加快培育新型消費實施方案》,在深入發展數字文化和旅游部分,提到“加快文化產業和旅游產業數字化轉型,積極發展演播、數字藝術、沉浸式體驗等新業態。”
技術的加持、政策的推動,使“沉浸式”演藝迎來了大發展。中國社會科學院財經戰略研究院、中國社會科學院旅游研究中心與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《旅游綠皮書:2020~2021年中國旅游發展分析與預測》指出:“沉浸式”演藝將在未來快速普及并日益成為主流演出。
一臺成功的“沉浸式”演藝作品,必須有三個要素:一是好看,接地氣;二是觀演的形態有創意;第三就是在市場上具有可持續的贏利能力。目前大部分的“沉浸式”演藝還處在“門票經濟”時代,實現盈利仍需努力。
一臺演出再精彩,終將觸及“天花板”。轉變思維是關鍵,要從“門票經濟”轉到“場景消費運營”。從以往單一的一臺演出或一個演藝產品為核心,來帶動周邊及上、下游產業發展,將“沉浸式”演藝打造成為文旅綜合體中一個重要組成部分,充分的利用“沉浸式”演藝這個流量IP,將整個演藝空間轉化為展示空間、教育空間、社交空間、藝術空間和節慶空間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