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"互聯網+旅游"概念由來已久,今年在疫情倒逼下, 新的旅游市場需求正在積聚。 伴隨“互聯網+旅游”的融合創新,旅游行業迎來數字化、智慧化的新一輪政策利好。
01加快建設智慧旅游景區
-制定出臺智慧旅游景區建設指南和相關要求
-國有旅游景區2021年底前全部提供在線預約預訂服務
-普及電子地圖、線路推薦、語音導覽等智慧化服務
-建設世界級旅游景區和度假區,樹立智慧景區樣板
-推進鄉村旅游數字化建設,打造全國智慧旅游示范村鎮
-積極打造數字博物館、數字展覽館等
02完善旅游信息基礎設施
-提升各類旅游重點區域5G網絡覆蓋水平
-推動景區各系統數字化與智能化改造升級
-推進物聯網感知設施建設,加強實時監測與管理
-推動無人化、非接觸式基礎設施普及與應用
-進一步規范各地區旅游大數據中心建設
03創新旅游公共服務模式
-厘清政府公共服務與市場旅游信息服務邊界
-綜合運用大數據等引導旅游資源優化配置
-推進旅游廁所數字化建設
-為老年人等特殊群體保留線下服務
-支持旅游公共服務平臺開發專門應用程序和界面
04加大線上旅游營銷力度
-實施國家旅游宣傳推廣精品建設工程
-建設世界級旅游城市,打造世界級旅游線路
-鼓勵景區、飯店、博物館等建設網上旗艦店
-鼓勵網絡直播、專題專欄、小程序等線上營銷方式
-推動更多貧困地區旅游業商戶“觸網”
05加強旅游監管服務
-通過大數據加強旅游安全監測,提升應急處置能力
-健全中央-地方旅游監管服務平臺體系
-各地建設基于大數據的旅游市場運行監測體系
06提升旅游治理能力
-推廣旅游電子合同使用
-健全線上旅游投訴和處理機制
-打擊欺客宰客行為
07扶持旅游創新創業
-引導云旅游、云演藝、云娛樂、云直播、云展覽等新業態發展
-開展數字文旅商結合促進行動
-推動“互聯網+旅游民宿”規范發展
08保障旅游數據安全
-落實旅游數據安全管理責任
-保障旅游數據全生命周期安全
-定期開展安全風險和隱患排查,增強應急處置能力