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目前我國鄉村地區非遺項目點散、面廣、水平不一,業內人士建議,可從規劃、示范、資金、服務四方面凝聚合力,釋放非遺項目產業化發展潛能,進一步帶動鄉村產業振興、文化振興、人才振興。
第一,規劃促規模。應制定非遺產業化發展規劃,從頂層設計角度統籌區域非遺產業發展。對于產業化開發的非遺項目,要進行合理規劃、科學布局,將創作、制作、生產、營銷等各環節資源要素進行集聚和整合,形成規模經濟效應,避免分散、零星、封閉。
第二,示范樹品牌。非遺項目稟賦各異,不宜“一刀切”盲目開發,應以保護文化生態為基礎,分類分級分析制定發展思路。審慎選擇區域內基礎好、潛力大、適宜活態傳承與市場化競爭發展的項目,樹立非物質文化遺產重點產品、重點企業、重點基地示范,帶動區域整體發展;做好有區域特色的非遺品牌IP、地理標識體系建設,擴大非遺影響力。
第三,資金激活力。目前中央財政已設立專項資金用于非遺保護傳承,而非遺產業化尚缺乏明確的激勵補助措施。今年兩會期間,全國政協委員、觀瀾湖集團主席兼行政總裁朱鼎健建議,成立相關鼓勵非遺產業化的引導性扶持發展基金,專注非遺項目的產業化、市場化。可制定相關評定機制,涵蓋品牌塑造、非遺產品創新、互聯網傳播等維度,對市場化和創新性優秀的非遺項目、傳承人或機構給予一定資金補助,調動各方積極性。
全國政協委員、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廳廳長王愛琴也提出,建立對非遺項目的多元化資金扶持體系,鼓勵企業及社會力量投入資金參與非遺保護,“認領”非遺創新孵化項目,嘗試和探索將傳承人利益捆綁的多元主體開發和績效管理機制,加大非遺產品的市場流通活力。
第四,服務帶開發。非遺產業化應注意“以城帶鄉、城鄉互促”。城市可發揮中心作用,積極培養文化資源開發機構,為鄉村地區非遺資源開發提供公共技術、人才培訓、對外宣傳、知識產權等方面服務。針對區縣級非遺傳承人老齡化、斷層現象,需要尤其重視欠發達地區非遺傳承人的培養。可結合職業教育對民間傳統傳承模式加以改造,使傳承更加規范、系統、科學;加強校企合作,為西部或農村地區相關企業員工開展定制化課程與培訓;鼓勵互聯網平臺為鄉村非遺企業培養互聯網運營人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