互聯網+旅游新模式
“互聯網+旅游”的界定
“互聯網+旅游”就是以現代科技,尤其是信息技術為主要手段,為旅游業利益相關者提供快速、透明、公正的信息服務,并在此基礎上建立一個發揮市場經濟自我調節能力、合理調配各種資源和旅游生產要素,刺激、保護旅游行業創新的平臺(李實、黃安民和李昊等,2016).
“互聯網+旅游”是一種新旅游經濟形態,是將互聯網的創新成果深度融合到旅游發展的各個環節當中,成為旅游發展的基礎設施,提升旅游產業的創新能力和發展效率,推動形成互聯、互通和互惠的旅游共享生態體系,實現旅游多方主體的共贏(戴斌,2015).
“互聯網+旅游”就是綜合地利用互聯網平臺,將移動互聯網、大數據、云計算等新興技術有機地融合到旅游企業的生產、銷售、售后各個環節之中,推動旅游產業的創新和升級,并創造適用于新時代旅游市場的新產品和新業態,構建能夠有效整合旅游業資源的新生態(聶琦露,2017).
“互聯網+旅游”的性質
“互聯網+旅游”外部表象為“互聯網+傳統旅游業”,即通過以物聯網、云計算、移動通信網絡為代表的新信息技術,借助旅游產業鏈,增強旅游線上和線下的融合、協同,推動傳統旅游業的創新升級;以清晰的產業供需關系為前提,向用戶提供更加精準、個性化的旅游產品和服務,打造旅游發展新業態。
“互聯網+旅游”的深層內涵是通過旅游的互聯網化實現產業創新和經濟轉型的(張莎,2016).
“互聯網+”的本質是傳統產業的在線化、數據化(張莎,2016).“互聯網+旅游”具有智慧化、全面化、節能化、同步化、平臺化、社交化等特征,即所謂的在線旅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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